众所周知,安全是国家发达文明的一个标志,是千家万户幸福的前提,是人们生活、生产质量的标尺。灾害威胁着人类的生命,事故直接影响人们追求的经济利益。因此说对于安全的追求是人类生存的追求,是其他追求的基础。
国家社会希望安全,男女老少期盼安全,干部职工重视安全,而现实往往事与愿违,呈现“安全天天讲,事故年年有”的尴尬局面。我想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安全工作不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且比任何工作都重要的矛盾。二是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用科学方法和艰辛的努力去完成.
下面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公司针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结合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三落实”取得明显效果的经验.
一、落实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及上级指令;
1、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的“重点单位必须承当的责任”及相关条款,整理、修改了本厂的安全制度。力求规章的统一完整、严谨科学、简明适用。删除相互矛盾或相互抵触的条款,取消不必要的章节,补充完善新的规定等。
2、对照《北京市劳动监察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对新上岗职工进行培训,对因各类休假而未参加上岗培训的职工还要补办培训班。使受教育率达100%。
3、举办各层次安全培训班和专门会议,传达公司紧急会议内容,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使各部门负责人对所承当的安全责任明了,并落实到每一个岗每一个人。在第一个“落实”中,我们一一对照法律、法规,查了各项安全规章是否健全、是否合理,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教育。
二、安全工作落实到“点”上。
这个“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安全工作的重点,另一方面是指安全工作的“点子”即安全工作的方法。
1、安全工作重中之重是“领导重视”。只有最高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重视,坚持安全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方法,将各层管理人员职责分清,协调好安全职能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才能为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空间,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安全工作重点是人。安全状态包括物的状态和人的行为。仅有物的不安全状态,没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会发生事故。二者相比,人的行为更重要。前者受技术、资金、时间等条件的限制不易改变。而人的行为是主要安全隐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安全隐患,因为人的意识可以在瞬间变化。因此,我们每一次会议,每一次安全教育都要求受教育人亲笔签到,并记录受教育的时间及内容,以引起人们对安全的重视。
3、结合生产经营的特点,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是“控制液化石油气浓度和火源的使用与管理”。在控制浓度方面,制定了《控制液化石油气浓度管理规定》、《安全巡视员职责》、《隐患处理程序》等规定,对生产设备,浓度报警器的使用和隐患的处理做了规范,有效地控制了储存、灌装过程中液化石油气的渗漏。在明火点的设置和使用方面,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明火点的设置程序及使用做了严格的规定,并与明火点的使用人和负责人签定了《明火点使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收到较好的效果。
4、针对安全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方法。一是“立”,二是“讲”,三是“查”,四是“处理”。“立”是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讲’是把安全规章向执行人讲清楚,“查”是检查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处理”是消除检查出的隐患和对违章行为的处理。在这四个环节中尽可能地体现“责”“权”“利”。责任人尽责必须有相应的权利。在《安全制度》总纲中明确赋予安全部门处罚建议权、检查权、有条件的停产权等,赋予职工消除隐患权、纠正违章权、拒绝违章指挥权等,使分清的责任得以落实。责任落实的持久没有反复,还必须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发放风险奖不搞大锅饭,根据责任落实的情况数额有所不同。得到充分落实的多,否则少,没有得到落实的给予经济处罚。哪一个岗位的责任未落实,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领导岗位也不例外。
三、再落实。即百分之百落实。这是安全工作的特殊要求。
1、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必须百分之百。上述两个落实的内容,3300人中有一个不知道,事故往往就出在他的身上。我们强调安全工作的全员性,就是要落实到“建章、教育、检查、处理”等具体的安全工作中。
2、就每个人而言,时刻要注意安全,记取各类事故的教训,切不可过于自信或麻痹大意。一时疏忽成千古恨的教训还少吗?安全规章是血的教训的结晶,只要遵守各类规章,安全就会伴您一生,“老虎打盹之时”就可避免。提高每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才是提高百分之百整体安全意识的前提。
3、要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做好全部安全工作。仅做了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可以保证很长时间安全,但不能保证永远。这也就是“大风大浪闯过,小河沟里翻船”的原因之一吧,闯过有些偶然,翻船则有些必然。因此,安全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好百分之百。
上述三个落实中前两个是基础,再落实是关键。我们要把安全工作时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不能今天放首位,明天生产经营一忙就不放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每个岗、每个人都要管,层层落实,落实、再落实。
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大家也都有同感,在燃气行业干久了,干得多了,看到听到的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的事情数不胜数,可能许多位都有亲身经历。因此,接下来我就针对分析事故原因、消除根本隐患这个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拙见。
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故,为什么偏偏事故会经常发生呢?因为社会要进步,人类要发展就要生产,要生产就会有危险。如何保证生产安全呢?必须对事故进行分析。
在这里我必须重申,在安全三要素中,人是重要因素。如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而没有较高安全素质的人,同样会发生各类事故。
在企业中有工人,有管理人员。二者都需要管理,特别是管理人员更需要管理,只有工人需要管理的想法是单纯的、片面的,这是企业管理的一大误区。人、机、环境三者安全品质不匹配或被削弱是事故直接隐患,而产生这种不匹配或被削弱的原因是管理不到位。反过来说管理不到位是产生事故直接隐患的根本原因。
一次违章不等于一次事故。每一次违章不会必然发生一次事故,但每一起事故必然是由违章引起的。违章行为是事故直接隐患,而造成违章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不到位。或者说是管理缺陷。违章行为是行为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两种表现。行为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有无,取决于企业管理的水平。某种意义上讲企业管理就是:“人们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利用各种手段或方法,如:规章制度、教育、检查监督、考核、计划总结等。对全体参与者实施控制”。违章行为来自管理缺陷,管理缺陷只有三种情况,一是没有“控制”,二是“控制不够”三是“控制”方法不正确。第一种情况不多见,后两种是当今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人们往往在“灾难”之后小心翼翼,特别是亲临事故现场后,悲惨情景会在脑海中浮现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生产经营参与者的行为所获得暂时经济利益的大小。见利忘义者置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我行我素,只讲效益不讲安全,要钱不要命,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看到洛阳大火的残酷和身边事故的影响都会惊叹。马上就会想到事故直接隐患,却忽视了经常伴随左右并且是产生这些直接隐患的原因,即事故根本性隐患“管理不到位”。这也许正是“安全天天讲,规章月月修,考核年年有,事故还发生”的症结。我们应当根据“隐患险于明火”的规律,对隐患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对症下药”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从山东省长受处分,这就说明行政一把手的责任已然确定,出了问题,谁的责任谁来负。液化气公司工人有操作规程,管理人员有安全职责,工人遵守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责任分明,我认为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因为一把手的责任是通过管理岗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人,每一个管理岗都必须有安全职责叫做“一岗一责”。每一个管理岗明确安全职责是前提,只有每一个管理人员都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并尽职尽责,才能消除事故根本性和直接性隐患。
凡事说较易,行较难。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规章相对容易,实施规章难。只要上下同心协力,采取正确的方法管理,缺陷一定能够得到治理。责任重于泰山吗。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善于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但不要“吃一堑长一智”,人生总有吃不完的“堑”,“堑”“堑”都要自己吃,到死“智”也长不完。因此,需要对别人的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以消除自己的各类隐患。“防范胜于救灾”,我们的“血”不能白流。
我坚信,在我们的努力工作下,一定能够确保安全生产经营。
对于安全问题许多同仁都会有不少好的经验,希望我们在会上会下能够多多交流,取长补短,用我们的努力,将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不让悲剧在我们身边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