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6月6日发布的《持续开展监理单位组织在施住宅项目防水工程质量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关于建立监理单位组织开展在施住宅项目防水工程质量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京建发〔2023〕201号)中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住宅项目防水工程质量的排查和管控工作,并将《全市监理企业开展在施住宅项目防水工程自查情况统计表》和《住宅工程项防水工程质量综合分析报告》报送至邮箱:bjjwzlc@163.com。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住宅项目防水工程质量达标。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