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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

  

  

  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防汛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新时期党中央防灾减灾理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决策部署,以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守“不死人、少伤人、城市不看海、财产少损失”的总方针,全面做好建筑工程防汛减灾工作,持续提升建筑工程防汛救灾减灾能力,确保建筑工程领域安全度汛。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安全度汛思想基础

  建筑工程防汛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首都功能定位和“四个服务”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安全度汛思想和组织基础,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始终。各单位要强化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和领导本单位防汛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汛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的安全度汛思想基础,坚持“汛情就是命令,防汛一线就是岗位”,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紧防汛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强化防救协同高效衔接,健全防汛工作机制,落实防汛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职责,提升预案的操作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各区住建委的行政负责人和各集团、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属地建筑工程和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重点部位要明确“三定”(定责任段、定人员、定职责),健全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指挥机构和责任体系。

  三、狠抓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建筑工程防汛隐患

  持续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施工现场及周边进行摸排,重点对深基坑、高堆土以及暗挖和涉河等工程重要部位进行排查,对存在防汛隐患的点位,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地处山区的工程项目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包括宿舍、工棚、仓库等场所要科学选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对位于空旷区域的临建房屋等临时建筑物重点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的防风、防雷性能符合要求。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要建立深基坑、高堆土、暗挖和涉河工程台账,并实时更新上报市住建委。

  四、科学精准施策,有效降低防汛安全风险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汛期安全风险识别及管控工作,各单位在发挥建筑行业自身技术优势的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深基坑开展日常监测,规范、完整记录监测结果,并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要求,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与定级,科学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地处山区的工程项目要针对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提前辨识、科学评估,采取合理有效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五、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能力

  汛期前,各单位要结合施工环境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演练,通过演练提升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掌握防汛抢险的重点、要点、处置程序和方法,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维护,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并定期进行复查核对,确保防汛物资和设备满足施工现场防汛需求。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统一调配本单位范围内的防汛资源,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市级三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熟悉抢险流程,备足防汛物资器材,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防汛氛围

  各区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报、网、台、微”相结合的融媒体宣传手段,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范围的防汛宣传。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普及防汛知识、强化防汛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础防汛信号、自救知识和点位集结。及时总结汛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宣传防汛正能量。

  七、严肃值班值守,确保防汛指挥体系运行顺畅

  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完善汛期防汛值班条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汛期预警期间,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位、各类抢险队伍人员必须全员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指挥系统顺畅、快速、准确、高效。

  八、严格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逐级建立信息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规范相关报送内容,确保防汛会商指示精神或遇有险情能及时上传下达。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相关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系方式,当发生险情时,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迅速上报信息,要在发生险情后10分钟内口头报市、区住建委,1小时内书面报市、区住建委,不得延报、误报、瞒报,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日常工作中需统计的各类数据台账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误时和误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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