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2〕36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无疫工地”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各工程项目自荐参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定,“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安置房工程一期”等82个工程项目被评定为“无疫工地”。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疫工地”创建工作方案》(京建发〔2022〕293号)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审定为“无疫工地”的工程项目给予如下奖励措施: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文件全市通报表扬,并由所在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按良好信息记3分(分值有效期为1年)。
希望“无疫工地”工程项目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他工程项目主动向优秀典型学习,查找问题,补齐短板,进一步抓实、抓细施工现场疫情防疫工作,“无疫工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1年,期间如出现未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疫工地”创建工作方案》(京建发〔2022〕293号)相关规定的,将取消“无疫工地”资格和奖励措施。
特此通报。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疫工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