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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建系统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1〕346号

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防安办字〔2021〕40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住建系统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李振兴、刘长松;联系电话:55597185、55598350)



北京市住建系统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11月是北京市第31个“119”消防宣传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处理能力,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树牢风险防范和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通过开展一系列具备引导性、具有警示性、富有趣味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整体安全素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动各级树牢风险防范和安全发展理念,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北京市住建系统第31个“119”宣传月活动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主要开展以下三项具体活动。

  (一)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要载体,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宣讲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在施工现场、工地生活区、物业服务区域等相关场所,要精心制作、张贴悬挂主题突出、针对性强的火灾案例警示图文、海报和视频等,特别是针对冬季电动自行车管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以案论理、以案明责、以案警示,切实用事故案例警醒公众、营造氛围。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组织施工现场、物业服务区域,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演练中检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检验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11月30日前,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项目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三)认真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组织及制度建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严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和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私搭乱接电源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不及时,易燃建筑材料履盖隔离不到位,动火动焊作业管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对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加强协同配合,精心策划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确保责任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积极营造上下齐动、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浓厚氛围。

  (二)围绕主题,统筹落实。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思路,追求实效,要以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常识和查找、消除火灾隐患等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统筹落实消防宣传月活动,确保每个阶段、每个层级、每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真正将活动做精、做实、做细。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收集,影像留存等工作,及时总结发现活动亮点,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并于11月2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涉及施工现场的报送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涉及物业管理的报送邮箱:bjwyzd@163.com)。

  附件:第三十一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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