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监协[2020]11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京建联[2020]66号)的要求,以及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在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中开展2020-2021年度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初评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
二、续评申报条件
获得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证书颁发时间2018年11月)、符合《实施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
三、申报、评定依据
申报、评定工作的依据为《实施办法》。
初次申报的单位按《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获得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证书颁发日期2018年11月)的单位,按《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报材料递交时间
2020年10月28日—10月30日
五、 联系人: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信息部(218室)石 晴
联系电话:83125484
附件:《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实施办法》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实施办法.doc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1).jpg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