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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汛期监测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汛期监测工作,消除土方坍塌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汛期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委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轨道交通工程汛期监测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随机选取了地铁12号线、16号线、17号线3条线路的8个施工标段,工程涉及2家建设单位、8家施工总承包单位、4家监理单位、5家第三方监测单位。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相关参建单位落实《通知》要求开展自(复)查情况;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对工程影响范围内道路空洞的普查情况;施工单位监测点布设、保护情况;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施工方案编制、安全巡视落实、预警及消警处理等情况;监理单位落实监理实施细则、安全巡视、监测数据分析及预警处理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实施简易处罚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二)受检工程存在主要问题

  1.现场方面:大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通知》要求在汛期对工程敏感周边环境、工程关键部位、复杂地层等位置加密监测和安全巡视频次;个别单位监测点受破坏后未及时修复;部分项目在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预警后,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预警分析会;部分项目在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预警后,施工单位未按照预警分析会要求加强监测、巡视和采取相关措施。

  2.内业资料方面: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风险巡视记录没有针对性,巡视记录中缺少对周边环境的巡视;个别项目在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数据差异较大时,监理单位未组织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个别施工单位汛期值班日志显示无当日值班领导签字或存在代签现象;个别施工单位监测仪器标定日期超过有效期。

  检查共发现28条问题。目前,受检项目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问题原因分析

  (一)部分单位落实监测工作态度不认真

  《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从项目机构到企业,开展多层级自查及复查,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机构和企业未对现场进行认真自查和复查,自查整改工作不扎实,工程现场施工监测频次、监测点保护、安全巡视落实、预警及消警处理等方面问题突出,自(复)查工作流于形式。特别是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对监测工作凭主观经验,对土方坍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存在犹豫、观望、侥幸等心态,未认真落实《通知》关于“在汛期对工程敏感周边环境、工程关键部位、复杂地层等位置加密监测和安全巡视频次”的要求,没有充分利用自(复)查促进现场监测问题整改。

  (二)部分单位监测工作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虽然各参建单位相关领导带队布置自(复)查工作后,施工现场通过整改有了较大的改观,但由于部分企业监测工作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仍存在多条问题。其中,部分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对监测工作管理能力不足,个别项目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监测数据差异较大时,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比;部分施工单位监测巡视人员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巡视发现的问题流于表面,未触及管理中的缺陷等深层次问题,不能扎实有效落实土方坍塌预防工作,若日积月累极易导致事故发生,需引起各单位高度关注。

  三、行政处罚及处理情况

  (一)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了简易处罚。

  (二)对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严格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土方坍塌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对监测工作不在乎、凭经验的思想。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待,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充分发挥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作用,完善监测分析和预警,强化施工影响区域内土方坍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上报机制。

  (二)关口前移,提升监测工作管控水平

  建设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适合轨道交通工程特点的探地雷达等技术的研发应用,通过改善雷达的硬件设备、提升人机交互数据处理等措施提高地下空洞探测深度、准确度和数据处理的科学性;通过持续完善风险监控平台,实现风险监控数据与监督机构共享,形成管理合力。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监测方案的要求对监测点进行布设、监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预警比对分析处理水平。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智能等技术开展自动化、信息化监测,优化数据上传,强化风险控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三)落实责任,强化土方防坍塌风险管控能力

  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地下水控制,扎实做好明挖基坑围护结构施工质量、暗挖隧道超前地质探测,防止涌水、涌沙现象,防范和遏制土方坍塌风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差别化监管,曝光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督促各参建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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