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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建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建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0〕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防安字〔2019〕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住建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北京市住建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期间,我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近5年来,冬春季共发生火灾9225起,死亡180人,分别占总数的54%和74%,10起较大以上的火灾中有8起发生在冬春季。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发生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全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巡视员赵成、副巡视员王鑫为组长,施工安全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房屋租赁处、房地产市场管理事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及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小组成员。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开展“三自活动”专项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动火动焊审批看护、消防设施运行状况、临时用电设施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应急力量建设演练等内容的排查治理,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动火动焊、违规私拉乱接等行为。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及普通地下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物装饰装修、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问题。各区违法群租房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组织区属部门、各属地街乡镇、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违法群租房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租住消防隐患。

  (二)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重点项目的消防安保。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加强值守应急,组织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冬奥工程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强度,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确保消防安全。  

  (三)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重点排查清理施工现场、工地生活区以及毗邻地带等区域的可燃易燃物,及时清运彩钢板、可燃装饰材料等建筑废弃物,加强可燃易燃建筑材料的隔离、湿化和现场看护等措施,严防外来火源引发可燃物起火。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现场巡查、清理及湿化、看护等工作,及时清除枯草落叶、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废弃物以及楼道堆物堆料等,做到全面清查、不留死角。

  (四)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采取在施工现场、物业服务区域明显位置、人流密集区域张贴消防安全海报、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019年12月底前,各工程项目部、各物业服务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各集团总公司组织一次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冬防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任务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1.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火灾规律特点和风险隐患重点,有针对性部署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2.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排查身边隐患、主动消除安全风险,营造冬春火灾防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依托“双控”平台,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隐患台帐,及时复核消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示及督促业主及物业服务区域内施工单位(人员)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对室内装修、维修改造等小型工程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定期巡查、专人看护、重点防范;各区住建委要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问题突出、隐瞒不报,严重失信、虚假承诺的,要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20日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绷安全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冬春季的特点,根据工作实际,分级压实责任。对火灾隐患要“真排、真查、真上账”,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整治。各区住建委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开展重点约谈;对发生起火冒烟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反馈。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5日前上报动员部署情况以及联络员名单;2020年1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全国“两会”安保结束两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涉及施工现场的报送shigongchu211@163.com;联系人:吴锋,联系电话:55597183;涉及物业的报送bjwyzd@163.com,联系人:卢杰,联系电话:55597762;涉及普通地下室的报送bjsptdxs2010@163.com,联系人:王安邦,联系电话:55598452。

  附件: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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